【公告】 109 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相關規定、應修科目表及申請日期
109學年度第2學期輔系、雙主修申請
- 修讀規定:本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
- 申請時程:110年2月3日上午9時起至2月24日下午5時止。
- 各系規定:109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至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並列印申請表並至原系主任核章後,連同各加修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送交註冊組。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0年3月5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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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修讀雙主修以一學系為限,申請修讀輔系以二學系為限;同時申請同一學系為雙主修及輔系,經審查符合雙主修資格時,即以雙主修錄取。
- 109學年度修讀輔系、雙主修各系應修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