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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0 學年度大學部四年制各系轉系名額、審查標準及申請日期

一、依據本校轉系辦法辦理。

二、110學年度四年制各系轉系名額及審查標準, 如「110學年度大學部四年制各系轉系名額審查標準彙整表」。

三、凡有意申請轉系之學生,請於110年3月16日起至110年3月23日止,請至註冊組表單與檔案下載轉系申請表,填妥申請表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送註冊組,俾憑轉送各系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審核結果將於本學期末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五、申請轉系以一系為限,若轉系系所為原雙主修系,於轉系系所錄取後自動放棄雙主修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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