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期中(114年2月-6月)校外實習媒合名單公告如下:
*從缺說明:為無學生申請、實習公司未錄取學生、放棄媒合等等情形,造成媒合不成功皆以從缺表示。
1. 請同學注意報到時間並詳細瞭解實習公司相關規定,謝謝!
2. 實習時宜穿著整齊,注意言行舉止代表學校,抱持正確的工作態度學習,以留給實習機構良好的印象。
3. 依規定,校外實習需繳交雙週實習工作報告、校外實習總報告,並於實習結束前需繳交校外訪視輔導記錄表、學生校外實習成績考評表、校外實習評分表等等。
詳細內容及表單請參考下列連結
申請實習及開始實習注意事項
請參閱「系網-學生資訊-校外實習-申請實習及開始實習注意事項」。
相關表單下載
相關表單、報告(格式)及規定,請至「系網-學生資訊-校外實習-校外實習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