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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_EMI 課程獎勵申請表及申請期限延長至114/03/26(三)下午4點止

本系四技生 您好:

      欲申請113-1 學期EMI 課程獎勵金的同學,請填寫附件之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

114/03/26()下午4點前寄到 czh@mail.ntust.edu.tw 信箱 邱宗亨先生(分機3680)收。

如有任何問題,也歡迎隨時找邱先生(系辦E2-200)洽詢。

113-1_EMI 課程獎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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