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表單))

 

本項所指校外實習為大學部依校外實習辦法,有學分之校外實習。
需依規定滿足實習時數、繳交報告、老師考評等等,來取得校外實習學分

 

一、申請實習及開始實習注意事項

參閱「系網--學生資訊-校外實習-申請實習及開始實習注意事項」處,如下網址

https://ch.ntust.edu.tw/p/405-1021-54915,c5895.php?Lang=zh-tw

 

二、校外實習

(一) 實習申請文件

化工系校外實習申請表

校外實習家長同意具結書

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書

 

(二) 實習期間文件

訪視輔導記錄表

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

雙週實習工作報告

校外實習報告格式

校外實習成績考評表

校外實習評分表(工程認證使用)

 

(三) 校外實習相關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辦法

化工系學生校外實習辦法

實務專題及校外實習課程修習辦法

 

 

 

三、專業成長實習

(一) 實習申請文件

專業成長實習申請表 (需經核可同意後,始得實習)

抵免學分申請書

 

(二) 實習期間文件

1. 專業成長實習期段,比照校外實習規定。需繳交"雙週實習工作報告"、"校外實習總

    報告",並經成績考評等。以及繳交實習機構部門主管核定之實習期滿證明文件與出

    缺勤紀錄。 (若無依校外實習規定辦理,將無法抵免學分)

(三) 專業成長實習申請抵免注意事項

1. 專業成長實習為實習完後,提出抵免學分申請,並限抵免校外實習學分。其抵免申請為

    下一個新學期(含)之後的學分,非實習時期當時的學期學分。

    (例如:於上學期完成專業成長實習,可申請抵免下學期(含)之後的學分。)

2. 申請抵免時間依學校規定時間申請,實習時數需符合學分規定,其抵免學分數需與校外

   實習學分數相符。 (校外實習學分有3學分9學分)。

(四) 專業成長實習相關辦法

專業成長實習作業要點

 

 

 

update:2023.05.25